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现公开发布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具体信息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进行查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疑议,请发送邮件至pingguchu@cac.gov.cn,提出疑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请尚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尽快申请备案。
附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2023年6月)